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亮点频出!《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生态立法提供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03-01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亮点频出!《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生态立法提供新模式

  央视网消息:今天(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期以来,生态保护为发展让路一直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痛点,长江保护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被写入法律。

  《长江保护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管理等囊括于一个法律中,更有利于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全面保护。

  此外《长江保护法》对各级政府在长江大保护上的责任做了明确划定,有利于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尽职尽责。

  在一些具体的保护规范上,《长江保护法》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对于河湖岸线的保护制定了详细的标准。

  法律还涉及了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针对过度捕捞造成的水生物资源衰退,以及一些干支流和湖泊被层层大坝分割的现状,都做了具体的修复要求。

  《长江保护法》为我国今后以生态系统为单位的立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新模式。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