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 今年5月,在青秀区某商场柜台正在经营手机电池生意的王某某被警方逮个正着,好好做着生意,怎么就被抓了呢?原来,这跟王某某兜售的这批电池有关系,是假货,而且案值近达20万!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王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二万元。
据王某某交代,因为家庭生活开销大且负债累累,于是,原本有经营手机电池经验的他,就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大展拳脚。今年4月份,王某某在青秀区某商场租了一个柜台,开始以10元到12元不等的价钱售卖华为、小米等品牌的手机电池假货,从中赚取差价2到8元牟利。王某某每次在深圳某通讯市场进货的时候,都是随机和流动小摊贩交易,而且每次交易完,王某某都把对方联系方式删除,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没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发财门路开始仅一个月时间, 5月7日,正在经营手机电池的王某某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这批被查获的手机电池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数量近达2万块,根据王某某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近20万元。
10月14日,青秀区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其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11月12日,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王某某销售假货,终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检察君想和各位说的是,做生意要合法合规,才能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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